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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六十五章 辛爱(第1页)

空中雄鹰振翅,地上骏马驰骋。

骑士在马上大声呼喝,做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各式动作,人马合一,如臂使指。乃至于双手不握缰绳,只靠双脚及腿部的力量,就可以控制马匹行动,自身不受影响。

前方,目标出现了。

受到惊吓的黄羊,没命地奔跑着,其短暂的爆发力也极为了得,让这种只能提供肉食皮毛的畜类,变成极难抓捕的目标。马上健儿们张弓搭箭,箭簇如风而去,每一箭出,必有一只黄羊倒毙。草原男儿的射术马术,乃是赖以维生的根基所在。这种险恶的环境下,磨练出这些人尚武好战的性格,再有便是这一身技艺。

让大批男儿展现技艺的场合,一是战场,二就是眼下举行的那达慕大会。年轻美丽的姑娘,看着那些施展本领的健儿,目光变得热辣炽烈,寻找自己心仪的身影。当大会结束,这些热情的姑娘就会主动邀请这些好汉跳舞,如果有可能,也会共度良宵。

中原喜才子,塞上好刀弓。女子择偶的标准因生存环境不同而变化,在这种地方,男人的相貌、年龄都不是问题,只要足够强大,就可以占有女子,让她为自己生育后代。这是基于生存本能与环境压力下的抉择,乃至审美都发生了扭曲。

而作为草原上的贵人,他们是不用和这些普通牧民一起比赛的,只在旁边观看,并向同行者夸耀,自己部落的男儿如何勇武。

在这些人正中,是个五十几岁的老人,身材矮壮,面上带着一种不自然的潮红,时不时就要发出剧烈的咳嗽,证明其身体并不十分健康。在草原上,这种状态是非常危险的。在无法五天的环境下,衰弱往往就意味着成为猎物,年轻胆大的后生,会去偷这种人的牛羊,勾引他的妻子,最终夺取他的一切。只不过眼下这老人显然已经摆脱了这个层次,身体上的健康已经不足以影响她的权威,而他的武力也不体现在个人。

整个那达慕大会上,最出色的男子基本都来自老人手下,这便是他的凭仗。那些强壮的部落头人,在他面前全都毕恭毕敬,不敢有丝毫的冒犯。直到那些年轻的姑娘开始跳舞时,也要先看老人的脸色,得到允许后,才敢与这些女奴调笑。

辛爱黄台吉,最有希望继承俺答汗宝座之人,也是土默特部落几大实权者之一。黄台吉从释义上,很接近中原的太子。只不过这位太子命不太好,父亲太能活,自己又出生的太早,所以虽然顶着太子名声,自己已经是个老人。而且常年身体不好,离不开药物治疗,加上笃信传统不肯洗澡,导致他身上常年萦绕着一种臭气,让人闻之欲呕。只不过这些头人的部落卫生条件也就是那么回事,没人会嫌弃他,即使有也不敢在其面前表露出来。

俺答死前做了一件极为糊涂的事,把自己全部财产平均分配给所有子女,他精力过人又喜欢猎艳,除去三娘子外还有许多女人,就有了许多子嗣。这些人有的并无才具,有的糊涂颟顸,一下子分得了财产也守不住,反倒让曾经强大的土默特部落,渐渐呈现出崩解之势,辽东的察哈尔蒙古,已经暴露出吞并之意。

有识之士看得出来,要想稳住局势,就必须有个雄主出面振臂一呼,让各大小部落重新凝聚一处,不至于被人所击破。而黄太吉显然是最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的人选。

在俺答尚能骑马射箭之时,辛爱已经领命替父亲率领最为精锐的一个万人队冲锋陷阵,而他的疾病便是因为庚戌之变时围困京师,接过中了一支毒箭。箭伤虽然痊愈,但是箭头上涂抹的猛毒,如同附骨之蛆,始终困扰着他的生活,让他终身不得舒泰。女人侍奉他时,都只能强作欢笑心里作呕,但是男子与他接触时,大多会肃然起敬。因为那所谓的体臭,恰好是辛爱亲冒矢石为草原博取前途的荣誉象征。

如今俺答既死,辛爱理所当然的要继承汗位。他于父亲的谋略手腕继承不多,但是在心机以及歹毒层面则尤有过之。这段时间,已经有十几个手足兄弟被其吞并或是死的不明不白。其妻子以及部下,就都成了辛爱的战利品。其势力得以迅速膨胀,成为当下土默特各部第一有力者。

距离大汗的宝座只有一步之遥,只要跨过那道障碍,就能摘取最后的荣誉。那道障碍的名字,叫做三娘子。

();()  作为俺答最宠爱也最信任的女人,三娘子手上也控制着一个万人队。在当下的草原,这一万人已经是一个很庞大的战斗单位。而且其战斗力虽然不能和辛爱相比,却也能给他造成相当的损失。眼下察哈尔虎视眈眈,辛爱自然不敢和这样庞大的一支部队火并,导致两败俱伤。

按照草原传统,继承者不仅继承父亲的财产,也会继承父亲的妻妾。除了生母以外,父亲的其他妻妾都会成为继承者的妻妾。当年的满都海可敦,嫁给了自己的孙子,随后领兵出征,将世仇瓦剌打得落花流水。而三娘子按照这个传统习俗,也必须嫁给辛爱,成为他的女人,这就是矛盾所在。

辛爱算是蒙古人中比较理智的那批,并没想过只靠传统就让三娘子委身。为了尽快整合内部,避免被人吞并,他已经退让了很多。三娘子可以保留忠顺夫人金印,可以继续控制一些部队,比如从万人队变成千人队,其他待遇都不变。可问题是,三娘子并不满意。

被称为草原明珠的女子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的蒙古女人,不但相貌美的像是中原女子,习惯也像。比如她绝对不服从一生只洗三次澡的规矩,不惜浪费宝贵的水源隔三差五洗身,如果不是俺答的迷恋与放纵,就这一条就足够把她处死。而她的心性也和普通蒙古女人不同,并不因为辛爱的强大就甘愿委身,相反她毫不掩饰对辛爱的鄙夷,公开表示辛爱既老且病,相貌平庸,自己可以和他合作,但绝对不会合帐,不允许辛爱碰自己的身子。

这个要求当然不能得到同意,做了自己的女人不让睡,那还叫什么自己的女人?如果辛爱答应了这个条件,在草原上就会称为笑柄,也没办法统合诸部落对抗察哈尔的入侵,更不可能向明朝炫耀武力,掠夺更多资源。

战争的阴云在草原上空飘荡,三娘子控制了俺答生前建立的大板升城,并且扣下了俺答的忠顺王印信。没有忠顺王金印,就没法和榷场进行贸易,而没有那些宝贵的贸易商品,部落就会迅速衰弱,抵抗不了察哈尔的侵攻。

已经有一些东蒙古的部落开始向土默特的草场迁移,这在过去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事。可是现在人心不稳,辛爱无法统合整个部落的力量,对于这些探路尖兵不便处置,只能装作没看到。必须尽快完成统合,让三娘子与自己合帐!要做到这一步,就必须断绝三娘子的后路。

三娘子的后路就是大明朝廷。作为草原上少有的亲明派,三娘子始终认为蒙古应该放下架子,忘记自己曾经是中原主人这个历史,安心给大明当臣属。以恭顺的方式,从中原获取物资,而不是还按老一套,靠弓马谋求富贵。为此,她曾经多次前往边塞,在宣府、阳和等地一住月余,和明朝官方相处融洽。

眼下草原上支持三娘子的力量并不多。如果与辛爱开战毫无胜算,惟一的希望就在于明朝廷支持。三娘子甚至放出话来,如果辛爱执意逼迫,自己就带人内附,迁移到中原。

这个消息一出,她身边的追随者倒是多了不少。毕竟比起草原,中原最贫瘠的土地都是天堂,要是真能迁移过去,就是神仙的日子。当然,那些追随者大多是牧民,不管到了哪都是做奴隶,做大明的奴隶日子总好过一些。部落头人们大多不愿意去大明内附,而蒙古眼下的部落制度,头人对部下约束力比较强,还不至于就被三娘子翻了盘。可真让三娘子内附成功,土默特形同分裂,察哈尔蒙古的入侵就无力抵抗,未来想要对大明用武也变得艰难,自然万万不可。

必须阻止这一切,让三娘子失去希望,同意自己的要求!

辛爱并不是一个好涩之徒,加上疾病缠身,草原明珠对他的吸引力也一般。他在意的只有一点,父亲一手打下的基业,不能在自己这一代毁掉!

“贵使对我们草原健儿的技艺,不知评价如何?”

蒙古包内,辛爱向着下手的客人发问。使者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,满面书卷之气,与草原上的人完全不同。这是宣大总督郑洛派来的特使,与辛爱进行谈判。

辛爱整军备武的消息是瞒不住的,加上最近蒙古游骑与明军冲突渐多,郑洛已经闻到了一种危险的气息,派出的使者就是最后的和平希望,让辛爱停止武力冲突,双方重新回到谈判桌前。

();()  这名叫赵义的使者是郑洛的幕僚之一,秀才出身,科场上不第,但是脑子绝对够用。能被派来做使者,自然是自身的才学和胆略足以值得郑洛信任,不至于被一场那达慕吓住。他微笑道:“草原健儿的雄姿,我们早就见过了。就像边军的威风,大汗也不陌生一样。”

“不,我们不一样……”辛爱喝下一口烈酒,压抑着自己想要咳嗽的冲动。“我们的人不拼命就活不下去,你们的人即使逃跑也可以活。你们的人打不过亡命徒,只能躲在墙后面放枪炮。我承认,这种办法很多时候有用,但并不是所有时候都有用。边墙太长了,你们的人不够多。我可以任意选择一点进攻,你们却不知道我要攻打哪里。”

“不错,不过如果恰好知道的话,外面这些勇士,又有几人能走下战场呢?”

“你看,这就是区别了。”辛爱冷笑道:“你们还没上战场就想着离开,而我们从跨上马背那一刻,就已经决定死去。”

该死!赵义发现自己方才的言语有不足之处,居然被辛爱抢了上风。草原上死了一只猛虎去,但是诞生了一只狐狸,并不容易对付。这人不算霸气,但是从其狡诈的表现看,也不容易对付。更重要的是,眼下的边关并没做好开战的准备。

“以战迫和,战是手段,和是目的。我们手上的力量太少,掣肘太多,如果战端一开,死伤必重,这些百姓就要遭殃了。”

赵义还记得出发前,郑洛与自己在城外看着砖窑那些军户子弟在薛姓老人带领下,辛苦烧砖的情景。对于这个老人,赵义是听说过的。包括这些百姓,以及他们做的事,郑洛和自己也知道,只是类似这样的人和事太多,他们不可能都提供帮助,只能装作看不到。

“老夫食君禄,报君恩,就算殉城也无遗憾。但是这些百姓不该死,朝廷给他们的太少,没有资格让他们为朝廷送命。”郑洛对心腹坦陈着自己大逆不道的念头,“我可以承担一个怯懦畏敌的名声,也不能让百姓们受害。再者,蒙古好不容易一分为二,如果我们削弱了辛爱,自己固然可以立功,于国事上却是有过。一旦土蛮兼并鞑靼,我们要面对的,就是一个控弦数十万,来去如风悍不畏死的强敌。所以,保持鞑靼的强大,是对整个九边都有利的事。”

脑海种老人的话语反复回荡,耳畔,辛爱已经继续说道:

“我的人可能拿不下大同,拿不下阳和,但是你们的人也不敢出来和我们野战,这一点大家都清楚。我的人可以直接从大同绕路去围困京师,就像我父亲做过的一样。那次,你们的兵部尚书被处斩,大同总兵被灭门。这次如果再发生一次,你说会不会死上一个总督?”

赵义虽然被戳中软肋,但是面上神情不变,“如今不同当年,大明更非前朝。如果大汗只想靠武力压服朝廷,那赵某只能说一句,我宣大二十万将士奉陪到底!”

“不,你们没有二十万将士!你们的逃兵太多,真正能上战场的人,比我的人还要少。而且,我也没想过一定要打仗,只要你们肯跟我合作,我可以像我父亲一样,对大明保持恭顺。但是你们必须拿出诚意。”

赵义听出对方话里的骨头,“跟大汗合作。我想大汗的意思我明白了。”

“我喜欢你们大明的读书人,因为你们都很聪明。那我想知道你们的答复。”

“这一点我来之前,军门已经答应过。眼下关禁断绝,不会让任何蒙古人进入大明。”

“任何蒙古人,也包括我在内?”

“没错,包含大汗在内。”

辛爱举起酒杯,朝赵义示意道:“好!为郑军门的铁面无私干一杯!”

赵义能当使者,除了胆量大口才好之外,另外一个长处就是酒量过人。是日宾主尽欢,草原上有力头人多有醉倒者。是日,赵义命人送书信至阳和,说明辛爱底线,是日,三娘子随吴石头的走私商队浅越入关,直抵大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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