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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9章 这个世界太疯狂(第1页)

这不舒服的点,到底在于哪里,是很难说清楚的。叶仲韶素来以儿女为傲,尤其是三个女儿,自忖慧于众人,平日笔墨中也极力褒扬,这还有一点不足为外人道的小心思——闺阁中识文断字的女子毕竟不多,也没有个女科举,女子的才名,一看诗词做得好不好,二来,其实便看家中的亲眷是否足够有力,能够给她妙笔赞扬,形成声势,也就是吹得好不好。

既然昭齐几人的母亲是沈宛君,又嫁到了有文名的叶家来,那么自不必说,只要真有个三分才学,也能吹成十分,而到了买活军这里之后,男女竟是一体上学,一样考试,那么一开始,叶仲韶心底就有些隐约的担心——考不过其余女学生,应该是不至于的,但若是几个女儿的成绩,差过了同年纪的男儿,那么,吴昌时这样的亲戚或许还不会说什么,张天如这样只能算是相识的刁钻名士,回头嘴里只怕就有话要说了。

这样的担心,倒是盖过了女儿抛头露面去上学的顾虑,实际在买活军这里,就没有抛头露面这个概念,哪怕是叶首辅家的一些女眷,按沈曼君所说,在榕城一样是光着头脸去上课的,连盖头都不戴,而且很快也把头发给剪短了,去医院定做了矫正鞋。因为不剪头发,不穿矫正鞋,是很难上体育课的,而她们的分数便决定了要被分配去做什么工作,若是分数不够,毕业后被分配去扫大街,那不就更没脸了?

连状元首辅家中都是如此做派了,叶家女眷还顾忌什么?而且买活军这里的规矩,是比较森严的,又古板得让人着急,譬如昭齐,年纪十三岁上了,从扫盲班毕业后,如果没能考个好成绩,应聘上去做老师,那就可能分配去做体力活。她不能不做,因为她要放脚,放脚的诊费必须从她自己的收入里出,家人便是有钱也没用,因此要达成目的,就必须下死劲考个好成绩,并且通过扫盲班的‘体测’。

这扫盲班的体测,说来是很简单的,对于那些来上课的农户们压根就不是难题,只要能举起十斤的重物,完成一次托举,又能在一分钟内走一百米即可,十斤的东西,很多农妇都是随手就拎了起来,在胸前甩来甩去,而一分钟内走一百米,如果会跑,这简直太轻松不过了,有些年幼的农家子,甚至可以跑上两百米,来回绕个圈呢!

便是叶仲韶这样的中年人,要在一分钟内走一百米,也是相当轻松的,大约就是快走的速度,还用不上跑。这个体测的规矩,其实主要拦的就是大户人家的女眷,虽然买活军在表面上,不对衣冠发式做出强行的限制,只要你没有虱子,那么依旧留着长发,梳着髻子,戴着头面也是可以的,衣裳继续穿袄裙也没人说什么,但毫无疑问,发髻、袄裙、绣花鞋,这三者组合在一起,别说一分钟内走一百米了,便是走五十米都十分狼狈。女子步幅小,要在一分钟内走一百米,速度必须介于走和跑之间,勉力尝试,必然是钗横鬓乱、衣裙拉扯,不雅狼狈,令人侧目。

都是读书人家的女眷,却连扫盲班都没有考过……虽然是因为体测的缘故,但别人可不管这些,传扬出去那都难免沦为笑柄。因此刚上了几天的课,听说了旁人的体测经历,又和一些已经迁移到本地的友人来往清谈了一番,沈宛君和叶仲韶便达成共识:头发是肯定要剪了,袄裙也还是收起来,等什么时候回家了再穿,而且需要赶快,否则孩子们不能练习体测,第一期扫盲班没有考过,那也是大跌面子的事情。

对于叶、沈两家人来说,嘲笑他们家中寒素,他们不为所动:那正说明了祖上为官清廉。说他们不事生产,虽有不舒服,但也能泰然处之:耕读传家嘛。最不能忍受的便是说他们愚笨不会读书了,考不过学,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。

就连一向十分古板的老夫人,到叶仲韶友人王凌他家里去做了客,和他们家的老太太聊了一两个时辰,回来也主动说,“还是把头发绞了吧,已经陷在这里,便不能轻易脱身了,那还是安分随时,不要固执己见,惹来旁人的目光就不好了。”

这是老成谋世之言,叶家人也在尽量适应这急剧变化的世道,做出自己的权衡。既然来了,也走不了,而且看着买活军这蒸蒸日上的样子,连朝廷都派人来和谈了,又何必故作孤臣,不肯剪发,倒是搞得所有人都尴尬。

叶家人如果真正古板,是绝无可能宣扬女儿文名的,因此他们家剪发的速度很快,快到叶仲韶也觉得自己还好没和小姨子发火,否则这边刚争吵,那边就剪发了,岂不是反而尴尬?

剪发当日,还特意花了一笔小钱,去街角新开的理发店里剪的——五文钱一个人呢,并不便宜,只女娘爱俏,读书人也放不下面子,那些做粗活的汉子,又或者在买活军这里呆久了的百姓,哪个不是在剃头摊子前大叫一声,“来个青头!”

若只是青头,根本不必进店,两文钱一个,不到五分钟便刮好了,除非是要刮脸,那才多收一文钱,还拿热毛巾来给你捂一捂头,相当的舒服。在理发店里,那工作便细致了,最贵的是剪绑不起来的短发,要理得有型有款,不显突兀——近来很流行一种耳下的发式,若是要做体力活,便用一条长手绢缠裹在耳后,也不会到处飞扬着误了事,而平日里在街上闲走着,短发如云,也是整齐好看。

至于说最普遍的,则还是肩上发,做事时可以绑在脑后,放下来也能梳成辫子。便是跑步也并不妨碍,而且洗头后能够快干,并不用那粘腻的头油,既然要考体测,也要到处的去做事,长发终究是不便的,尤其是冬天来了之后,短发可以时常洗濯,长发洗头是大工程,最多一周一次,平日里那味儿可不好闻,头油混合了汗气,稍一靠近便令人皱眉,岂是好强雅洁的女娘可以接受的?

这种肩上发,对于男女来说都是很容易接受的,即便是回到买活军领域之外的老家,也很容易便能搪塞过去,只要把自己的头发绑成小髻,再买个义髻便得,唯独便是理发费用比较贵,而且要时常来修剪。那青头一个月剃两次,四文而已,肩上发,有些好的师傅,修剪起来当真比别人的手艺好看,一次便要十五文,一个月要修剪两次的话,这里可就是三十文钱了。叶仲韶有时都想,不如家里的男孩儿都剃青头,还能省上几个子儿。

不论如何,头发既然是这样剪的,也就谈不上怨怪家中的女眷,毕竟都是不得已而为之,甚至蕙绸还因为不愿剪发哭啼了一场,叶仲韶在这件事上,是不可能迁怒于女儿的,只是昭齐的变化,却分明是从剪发时开始,逐渐显著起来——她剪了头发,是为了要考体测,为了考体测,则每日都去勤快地练习举重物,练习跑步。

既然练习了体测,那么不可避免,人便晒黑了,而且走路时也开始抬头挺胸,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——没有人是含胸低头跑步的,既然要跑步,那么便自然而然地换了行路的体态,这都是叶仲韶这个父亲完全没想到的变化,却又无法置喙什么。不过一个月光景,昭齐便高了也胖了,叶仲韶外出教书一周,归来时便感觉女儿有些认不得了,原本亭亭玉立的小女儿,今日看起来,竟已略有些男孩儿气了!

若是仅这样而已,叶仲韶虽然暗自也烦恼,但也绝不会以为是女儿的过分,这都是为了考学,不得已而为的变化。昭齐在学业上,还是令他引以为傲的,剪发之后,连体测亦是奋力练习,顺利通过扫盲班之后,于初级班的学业,更是让人惊喜,才止入学不到一月,便考了年级第一——叶仲韶、沈宛君并沈君庸等长辈,可都在同学之中呢!

虽说各有偏科,昭齐各科总分都不是最高,但偏偏她胜在全面,又不像大人有家计分心,于算学、生物等新科目,学得不像是她这样透彻,而体测上也比不上她,于是居然一举给她考了个月考第一,倒是把长辈们都压过去了。倒让叶仲韶当时就乐得合不拢嘴,还将自己随身携带多年的一枚小玉佩,送给叶昭齐,勉励她益发精进,勿要让这个第一,再旁落了去。

若说烦恼,则是在她月考了第一之后,叶仲韶便逐渐发觉,昭齐的交际要比从前多了。从前她和家中亲眷一道上学上课,放学回家,安安稳稳,虽然也抛头露面,但并无丝毫可以指摘之处,但如今昭齐往往中午也不和父母一起吃饭了,与她的同学一起,吃了午饭便出校门去游逛,放学后也不立刻回家,而是多和同学一起,或是说一道读书,或是说钻研书中的道理,总之,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,撇开了父母长辈的监管和伴护,时常自行出去交际,而到了今日,更是进了一步:几个女孩子一起,居然凑钱到外头小馆子里去聚餐了!还是吃的晚饭!太阳都下山了,黑漆漆的夜里,孩子们还要自行回家!

不说是女孩子,便是男孩子,十三岁上便这样野了,在叶家也是要遭板子的。叶仲韶被妻子告知始末后,连晚饭都没有吃好,入夜后迫不及待来接女儿,又怕自己闯进去,打扰了小女孩儿们的欢聚,叫昭齐以后在姐妹淘面前不好做人,因此便在馆外徘徊,倒是被他见到了几个同样来接人的家长,一问之下,都和他差不多,是带了女儿来放足的,论出身则未必都是读书人,商贾、匠人、军官、地主,在所多有,听说他是叶昭齐的父亲,倒是个个肃然起敬,连忙讨教些读书的事情,又夸奖昭齐争气懂事,自己女儿在老家也是聪慧闻名,在此地则泯然众人,也是羡慕不来云云。

教女有方,在家为才女,在此地仍考第一,若说叶仲韶不得意,那是假的,心中原本一些郁气,倒也渐渐的散了,只又转而忧虑女儿回家被祖母责罚,更有一虑,才是心中最大的烦恼——叶家虽然暂困此地,但将来或许还是要回去的,即便是不回去,买活军这里书信便捷,并不禁止外来人口和家人联系,与旧日友朋也不会失了联系。那么昭齐的婚事,这几年便要有个说法,如今世风尚早婚,她年已十三,若是换了旁的人家,都已可成亲了,也就是叶家乃吴江名族,才能在此时依旧将女儿带离乡中,不会引来非议。

因着世风的关系,昭齐未满周岁上就定了亲事,所说的正是叶仲韶从前养父之家袁氏,乃是叶仲韶亲兄弟一般的袁若思之子,自小袁家人也对昭齐另眼相看,极为满意。如果是依着在老家时的势头,昭齐到了婆家,是决计吃不了什么苦头的,只如今昭齐这般模样,按着老眼光来说,哪里还是个淑女的样子?

自然了,叶仲韶这做父亲的,私心里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好,能为昭齐找出无数的理由来,可那是在家,昭齐在这里养野了性子,若是嫁到婆家去,到那时,丈夫喜不喜欢的,还是另一回事,若是惹来婆婆的不喜,岂不是又要白受磋磨?到时候婆家占了理字,且也是名门,便是沈家、叶家的名声,恐怕也护不住她呢。

——自然了,丈夫若是不喜,那也是不成的,所以说女子出嫁之后,真都不如闺中自在,丈夫、婆母、小姑,若是有一人不喜,日子都不好过。叶仲韶想到这一点,便又不忍责备女儿,只觉得女儿幼小,若是裹足的关系,将来产育艰难乃至早夭,这里的责任只能由父母来承担,这是他亏欠女儿的罪愆所在,且将来凡生为女儿,一生中所遇磨难苦楚胜于男子,在闺中时又何忍加以严词?

因此昭齐这大半个月,逐渐外出游荡时,他一句话也没有说,只想着孩子聪慧,自然知道分寸,而直到今日,再四斟酌,方才憋出了一个‘略有些过分’,才刚说完,又忙去看女儿脸色,就怕昭齐自幼未受过什么重话,连这句话也觉得伤了颜面,待要啼哭起来呢。

他来接人,自然是提了灯笼的,因为家风一向简朴的关系,家里平时用的不过是纸糊的‘气死风’灯笼,不比别家来接女儿的家长,许多都提了玻璃灯笼,玲珑剔透、雪亮鉴人,提起灯笼来照一照,叶昭齐神色似乎也没有什么大变,因此便松了口气,正要再说几句苦口婆心的话,又实在是很不擅长,便想着还不如让妻子去说,因便转了话风道,“一会回家以后,你便说是被同学留在家里吃饭了,请人来告诉家里,两下又走岔了,勿要惹祖母生气。”

昭齐听了,还噗嗤一笑,便揽着父亲的胳膊道,“爹爹,这有什么大不了的?祖母其实那日也和王太夫人、外祖母出门去吃夜点心了,几个人在外逛到了钟敲了八个点才回来呢!”

“什么!”叶仲韶大惊失色,“天都黑了,若是回家路上摔了一跤,那可怎么办?简直胡闹!”

他对母亲一向颇为敬重,此时也不免大起微词,又仔细询问女儿,为何夜间出门,叶昭齐道,“祖母来了本地之后,和王太夫人便走得很近——她们年纪相当,又都在一起教书,彼此很有话说,经常在一起做矫正垫。”

“那一日王太夫人上门来送重阳糕,二人坐在一起谈天时,因为祖母穿了矫正鞋之后,久走也不会疼痛,感觉舒适多了,便和王太夫人谈起,说是一生中竟有四十多年没有怎么出门,原本七八岁上,裹足之后,疼痛不已,便从此少出门了,连每年的走百病,因怕走不了远路,也都没有出去的。”

走百病的确是女儿家一年一度,能够出门的机会,一般都在元宵前后,出门走百病、看灯会,不过叶家一向住在城外,也没有去城里看花灯的习惯,太夫人说来是数十年都没有出门了。叶昭齐便复述道,“王太夫人听说了这件事,便道,其实买活军这里,每晚的热闹不逊色于灯会,而且每年过年的时候还有仙画看,此时晚间有夜点吃,有人说书,也有些人得空了卖艺,还有人唱戏的,十分热闹,而且也相当安全——本地又没有什么偷盗的人,若说是人贩子,也是少有听闻,倒是听说有人贩子被少女一拳打在眼睛上,把眼睛打脱眶了的。”

这是前阵子周报上的新闻,听沈曼君说,居然是真事,而且那人贩子当即便被处斩了。连他入城的那条线都被揪了出来,而文章中又宣扬了一番,不论男女都要健身习武自强,要多吃蛋白质的理念。现在便连老夫人每天都吃一两个鸡蛋,不再说什么信佛茹素了。叶仲韶听了便道,“于是两个太夫人听了,就出门去吃夜点了?”

叶昭齐点头道,“祖母听了,也是心动,便对太夫人说,‘我活了五十多岁,黄土淹脖子的人了,又逢大变,万万没有想到,今日居然落到了这样的地界来,又剪了头发,又放了脚,还要出去给人上课,这般模样,将来都不知道能不能葬回祖坟去,也不知道先夫还认不认得我,倒不如就这样破罐子破摔了,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去,横竖还能再活几年?乐得一日是一日罢’,于是便收拾了一下衣着,又拿了钱袋,要请王祖太太到外头去吃晚饭。”

“王太夫人说她教书时间长,有积蓄,她来做东,还说请上城东的几个老寡妇姐妹,都是各地迁移过来的,现在她们也开了个读书会,彼此帮着补习——祖母上回也去坐了坐,于是二人便这样拉扯着走了,回来的时候,祖母的脸都是红的——竟吃了几杯酒,又去茶馆听书,吃炸鸡,祖母还给我们带了炸鸡架回来,那日爹你吃的糖醋鸡架就是第二日回锅做的。”

“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!”第二天才从外地回城的叶仲韶简直惊呆了,他涨红了脸,甚至有几分口吃,“你祖母怎么、怎么怎么竟……”

放浪形骸四个字,怎能用来形容母亲呢?但简直又非这四个字不可了!叶仲韶竟了半晌,只能愤愤说,“你母亲也不和我说!”

“长辈的事情,怎好搬弄是非呢。”叶昭齐背着手,她的马尾巴又得意地一跳一跳起来了,“其实倒也不是故意去吃夜饭的吧,除了那回去见识夜市以外,其余大多都是如今晚这般,因大家白天都有事要做,没有聚餐的闲功夫。便只能选在傍晚了,便连这顿饭,我也是无奈呢,这些小姐妹,彼此应酬结交,十分的亲密,也是想起一个社来,又要推我来做社长,若我连这顿饭也不能来吃,难免就不能服众了,因此虽也知道,庭训不该晚归,但只能事急从权了——爹啊,这社长若是换了旁人来,女儿又如何能心服呢?”

叶仲韶现在已经顾不上女儿夜归背后的什么征兆了,满心都是母亲的疯狂行径,五十多岁的人了,大晚上的出门,连灯笼说不定都没打,还吃酒!若是栽在水沟里该怎么好?再说,女儿这个借口也非常的好,在叶家人看来,于文名上有些功利心,还是很可以理解的。

他便有些心烦意乱地说,“和姐妹友朋们小聚,倒没什么不正当的,只天黑了还是不能单独出门,这外头黑灯瞎火的,摔倒了、磕碰了可怎么办?二则便是提了灯笼,你瞧这檐下、门后,黑洞洞的,若是藏了匪徒可怎么好?这里毕竟是港口,外来人口很多!虽说平日里治安还清明,但也不能不防个万一。”

“明白了。”叶昭齐便乖乖低头听训,又道,“以后若爹不在城里,我就去请舅舅伴送我。”

“……”叶仲韶有种骑虎难下的感觉,但又被女儿拿了话口,也不好再说什么,只是哼了一声,又说,“可不要养成什么大手大脚的毛病,姐妹面前,不可小气了去,但花销也要有个数,你那二两银子,至少要用两个月——回头我是要来查你的账的!”

“哎哟,知道啦爹爹!”昭齐便拉长声音撒娇起来,“别说了,都知道了,就别再说了嘛——”

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的,拉着叶仲韶的袖子,来来回回地推着,把叶仲韶推得犹如一团棉花,只嘴还是硬的,“如今你是越来越有主意了,究竟我也管不得你什么,你只谨记了,要谦虚谨慎,对了老前辈要尊重,别以为自己拿了一次月考第一,便是天下第一了。你舅舅且不说,吴家叔叔、张家叔叔,都是有大才学的人,只是或算学不好,或体测不行,才让你争了先去,拿一次第一,也不算什么,你要次次都拿第一,才是本事,可明白了?”

“知道了,知道了。”

父女二人如此一唱一和,到家中已是重新亲热起来,果然,老夫人也未问得仔细,只知道孙女平安回来,便张罗着去澡堂——其实这也是叶昭齐随意在晚间出门的原因,因叶家人时常在晚上一起出门去澡堂,多少形成了一种晚上出门无碍的认识。叶仲韶和一个老家人带着四个儿子,在男澡堂里指挥四个泥猴搓澡,十分辛苦,不过洗浴本身还是叫人欢喜的,只今晚洗了头,要控制儿子们在休息的花厅里等到头发干了再出门,十分的困难。

如此折腾下来,待到回到家中,已是疲惫不堪,叶仲韶躺在床上,就忍不住和沈宛君商量,“不如把儿子们都剃成青头算了,免得洗澡了还要等在那里,他们也无聊,我们也难管。”

沈宛君坐在妆匣前,手里拿着曼君送的面霜正擦脸,闻言便笑道,“他们剃了也无用,总归是要等你晒头发,要剃,只能大家一起剃。”

这又突破了叶仲韶接受的限度,且再往下说的话,男人剃了,女眷没剃也是没用的,还要等女眷。因此他便放下这个念头,只说起大女儿,“昭齐这个样子,倒让我发愁得很——不为了别的,只为了她的婚事,你说,这样下去,可该怎么办?”

这的确是正论,沈宛君也收敛了微笑,盖上面霜,走到叶仲韶身边,钻入炕上,先惬意地叹了口气,方才道,“仲韶,我这一阵子也想和你谈谈这事——你说,咱们还要回去,还回得去么?”:,,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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