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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入城(第1页)

铁蹄卷过,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哒哒回响,城门远远传来嘈杂人声,金逢春披衣下床,丫鬟在脚边一动,爬起身点蜡烛,“城破了!”

她话声中毫无睡意,显然和金逢春一样一夜未眠,金逢春想要镇定,但吁出来的气都带着抖,抓住丫鬟的手,“破了,买活军进来了。”

“买活军……”丫鬟双喜和她紧紧牵着手,两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,“但凡军丁进城,传闻都要大掠数日……”

生逢乱世,命似飘萍,便是生做官宦女儿,对这些事也并不陌生,金逢春是县尉之女,消息更是灵通,听家人说起十数年前此地被乱兵流民攻破城门,城中十停人最后活下来的不过六停。

先是流民,因天灾不得活,造反作乱,攻破城门之后,将粮仓打开,吃饱了饭又将稻谷装满随身行囊,期间抛费无数,更裹挟走了城中不少生计无着的青壮。

流民来过,之后便是平叛的朝廷大军,说是平叛,总之在这东南小城也没听说怎么和流民打,大概总是打了两场,都是大败,溃兵逃到城门口,索要粮草,但城里实在拿不出来了,流民因无粮聚集,但在粮仓面前丝毫想不到别人也饿着,吃不掉带不走的稻谷,一边走一边抛在地上,脚跟着踩了过去,根本吃用不得。

乱兵索粮不得,涌入被流民打破还没修复的城中,烧杀抢掠,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赶来的将军亲兵重新收编,至此,这城中已没有家庭没有死人,城外所辖的村落更是没几个活人,不是被流民裹挟而去,就是被官兵当反贼杀了。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,回来一看,一颗粮都没了,田地里未成熟的稻谷也被割走,索性也落草为寇,或者往北面乞食而去,也做了流民。

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选,至于妇孺,在乱世中就好比草一样不值钱,早已死得差不多了。金逢春就是妇孺,双喜也一样,虽然是县尉家里,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势力,但十数年前家里一样死了人,她一个姐姐一个哥哥都是这样没的,姐姐被乱兵看中,掳走之后饱经蹂。躏,对外都说她当即就咬舌自尽,家里人也讳莫如深,哥哥当时还小,受了惊吓,一病不起,就这样没了。

金逢春今年十四岁,是动乱之后才生的,但在这样的世道里也很老成,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老气,此时心中不断想着关于买活军的种种传闻,又不禁设想自己若是也被乱军掳去该当如何。当然,体面人家的女儿,对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尽,这样对大家都好,但金逢春才十四岁,她一点都不想死,而且金家对女儿也还算不错,当时她那个姐姐被父亲用两袋米救了回来,家里也还给请了医生,是她自己没有熬过,是以金逢春现在还可以想想,若是她被掳走,而且身体康健些,能够熬过去,应该也还有一条活路走。

但买活军大抵是不会这么做的!

被掠走这是最坏的打算,金逢春心中犹存期望,买活军十年来在江南名声渐显,算上临城已有了两座城的地盘,虽然都是这般方圆不过数里,辖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,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势力。而且他们名声很好,至少从不烧杀抢掠,他们是不抢的,顾名思义,买活、买活,落到买活军手里,只要拿出钱粮,就可以买得活路。

“买活军……买活军来了也好。”双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处,在金逢春掌心轻颤的手逐渐稳定下来,喃喃地说,“比别的大王来了好,小姐你说是不是?”

金逢春捏了一下双喜的手,在乱世中人要学着开朗些,否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。“不错,落在买活军手里,还算好的,我们不会有事的。”

一夜无话,但两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没有睡着,大家沉默地听着街道上的脚步声、人声,各自提心吊胆,但还好,没有哭喊声也没有火光,金县尉身边长随过来敲窗户,吩咐他们熄了蜡烛,“没什么事!我们去门口听过了,买活军进城了,他们的规矩,天没亮不许人开门——天亮了没吩咐也不许开。”

偶尔的呵斥声,大概就是有人开门窥伺引发。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来,像她们这样的人家,最怕的就是混乱,但凡有一丁点秩序,作为县里最顶尖的官宦人家,总能设法保全自己。

如果金县尉功名心重些,又或者胆子小一些,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现在就该担心她被许配给买活军首脑了,毕竟买活军这两年开始逐渐扩张地盘,天下乱成这个样子,谁都看出要改朝换代了,买活军作为如今的临城之主,就算最后不能夺得天下,至少也能在临城掌权几年,金县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举,也没什么比一个漂亮的女儿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忠心。

不过还好,父亲不是这样的人,而且,是买活军进城,金逢春想到这里突然又觉得买活军进城对她实在是大好事,真比别的草头王要好得多,天快亮的时候,她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,而且没有做太多噩梦。

这一等就等了两三天,县城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,金家也吃得很随便很俭省,人在乱世总是不自觉节约,而且家里水也不多,要节省着用——买活军一天只许一个人去打水倒夜香,所以不仅水要省着喝,其实官房也是要省着用。

金逢春他们家还算是好的,东西总是有的吃,有些没有隔夜粮的人家,只能饿上两三天,到了第三天,街上传来粥香,买活军招呼没有饭吃的人家到街上领粥,像金逢春这样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树边上,他们是有优待的,买活军首领亲自来收钱。

“十八岁以下,一个人三千两!”谢双瑶说,“十八岁以上一个人五千,你们可以来交钱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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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活军首领真是个姑娘!

金逢春还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大人物,她感到非常新鲜,而且谢双瑶并不禁止众人看她,甚至要求大家抬起头来,看着她仔细听她说话,所以金逢春看得非常仔细,甚至可以说有几分贪婪。

谢双瑶很高,而且有点胖,在这年头,胖人总是有点显眼,物以稀为贵,一个白白胖胖的姑娘肯定会被人高看一眼,这能证明她的家境的确不错,女孩子无需抛头露面也有充足的粮食吃。不过,谢双瑶并不白,也实在说不上多好看。

她肤色微黑,眼睛很大,但五官搭在一起就很平庸,至少是不如金逢春好看,和双喜差不多,这让金逢春微微有些失望,她就知道谢双瑶一定生得很一般,所以就算是官军也没有编造一些她怎么淫。乱反贼、迷惑良善的故事。

她看起来还很年轻,约莫就是金逢春这样的年纪,最多再大一两岁,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,这款式不男不女,上身是对襟衫子,深青色,盘扣,下身居然是一条裤子!简直仿佛将中衣穿在了外头,连一条烂布裙都没有,但周围的人都显得很习惯的样子,金逢春看了一阵子才肯定,她一身穿的都是眼下很昂贵稀少的棉布。

她手里还拿了个里小外大的铁筒子,做得很轻薄,在日头底下反着白光,有点像是唢呐,透过铁筒子说话,声音放得非常大,可以传到很远的地方,金逢春对这样东西非常好奇,逐渐忘了害怕,伸长了脖子直看,身边传来轻微的推挤,县令家的小姐也在一旁,小嘴微张看得很入神。

买活军为首领搭了个高台子,七八个人护着,板着脸背着手站在高台边上,和传说中一样,留着短短的青头,所以也有人叫他们寸发贼、青头贼,他们看起来也很壮实,买活军的人吃得真好!金逢春见过太多瘦小仃零的百姓了,长身体的时候常年没有吃饱,一辈子都长不高,又都很瘦,腰也都佝偻着,和她们这些书香子弟看着完全是两样人,有时甚至不像是同类,那些百姓看到吃的,眼里会发出荧荧的光,和野狗一样叫人心里害怕,但买活军的人,一个个看起来壮实、有力气,对着县里最有权势的一群人也是满不在乎的样子。

谢双瑶也是满脸的不耐烦,她怕热,椅子顶绑了一把伞,还在社树底下,还是把扇子摇得哗哗响,另一只手拿着铁锥筒,又说了一遍,“十八岁以下三千两,十八岁以上五千两,交钱买活,没钱你的命就是我的了。”

人群传来轻微的骚动,过了一会,县令老爷家有人壮着胆子说,“大王说笑了,这……千两巨款,这……全县上下有几人拿得出来?大王从前买活,不就是三两银子一个人么……”

三千两才是一条人命,还是十八岁以下!就拿金家来说,不说仆从,金县尉夫妻二人,妾侍一人,子女四人,还有一个老太太,哪怕就是放弃所有,只买金县尉一个人也要五千两。金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来?!这年头买个丫鬟,就是最漂亮最细皮嫩肉的那种,公道价也就是三两!

金逢春不知家里积蓄多少,不过买活军都打进城了,他们哪还有第二条路走?她本就不抱指望能买活,因此听到价格也不失望,反而很好奇谢双瑶的回答,谢双瑶令人惊奇之处有很多,其中一点就是她很喜欢讲道理,而且很喜欢和人讲价。

“没错,从前落在我们手里的人要买活,有三两、五两也有几百钱的,价格总不至于付不起,”她在竹椅上欠了欠身子,“就是你们县里以前那个百总,在我手里买活也就是七两,那还是因为他跑得很快,为了追他我们浪费了半日的马力。”

人群里有人讪笑着给谢双瑶赔罪,谢双瑶眯眼看去,有点吃惊,“哦,马百总,原来你还没调走?”

调走?调到哪里去?马百总走上去说,“谢姑娘说得对,某后来想了想,还是更情愿和谢姑娘做邻居。”

他问谢双瑶,“若是这番宣讲我来做,谢姑娘可能给我几两报酬?”

谢双瑶想了一下,说,“一两,从你欠债里扣,我记得你上回还欠我三百文。二哥,都加起来。”

社树旁一个胖胖的买活军应了一声,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册子,一支墨笔,粗粗的手指捏着细细的笔头,很灵巧地写起来,金逢春很吃惊,她没想到买活军随便一个兵士都能书会写,不过听谢双瑶叫二哥,又觉释然,谢双瑶有五个哥哥,听说她本名谢六姐,双瑶是她自己给自己改的名字。谢双瑶的哥哥大概多少是有些特别的。

马百总便从谢双瑶手里接过那个铁皮筒子,站在平地上,和大家说起来,“买活军的规矩,一向是不做亏本买卖,每回出兵花费多少,最后均摊下来俘虏便要买活多少,从前米价贵,按米价算大概要十两一个人,先收了放走,之后再遇到多退少补,这些年米价渐渐便宜了,最便宜的时候掉价到二两一个人。不过从前都是本县出人去彬山征讨,买活军在本地接战没什么花费,这一次劳师远征,花的钱定然不少。”

他用请示性的眼神看了一下谢双瑶,谢双瑶微微点头,叫马千总站到台子上,这样她可以随时从他手里拿过铁皮筒子来补充,“花了很多钱,而且这城我还要出人来管,这些人都不能回去种地,我还要管他们吃喝,这些钱长远来说都要摊到你们头上。养一个兵一年最少要花一百两,临城县我打算放两百个兵在这里,一年就是两万两,你们买活钱要是少了,我岂不是非常亏本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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